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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铭“踩雷”!并购标的账务乱做账致两年财报失真,公司及责任人被罚400万元!

2026/06/01 23:49 读创财经 李耿光

6月1日晚间,ST华铭(300462)发布公告,当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亮和时任财务总监章烨军被警告并分别被罚70万元,时任董事范丽娜被警告并被罚60万元,时任聚利科技总经理韩智被警告并被罚50万元。合计被罚400万元。

同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聚利科技时任财务总监范丽娜,及聚利科技时任总经理韩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经查明,2019年,华铭智能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收购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利科技)100%股权。聚利科技于2019年10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聚利科技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等产品销售中存在第三方居间、代理等服务。聚利科技对相关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以下不当:聚利科技将第三方居间、代理等服务所产生的部分费用确认为研发费用,但该类服务主要内容是进行销售推广、商务沟通、协助聚利科技获得销售订单等,应分类为销售费用,聚利科技未严格按照业务性质进行确认;同时,聚利科技还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准确计提销售费用的情形。

上述问题导致华铭智能会计处理存在相应不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导致华铭智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聚利科技上述费用按照业务性质确认并按照权责发生制调整以后,经测算,华铭智能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8.76%;2021年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6.90%。2023年10月27日,华铭智能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上述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ST华铭称,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同时,公司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资料显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轨道交通、快速公交(BRT)等各个领域自动售检票系统终端设备的自主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场馆、景点票务与门禁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与技术服务。

2023年至2025年,公司连续3年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2万元、1075万元、4184万元。

2026年一季度,公司亏损扩大,归母净利润为-1786万元,同比下降296.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6.49万元,同比大幅下降3526%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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