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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苑伟斌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并修订的《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6年5月7日起实施,旨在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规范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规划大厦组织召开政策宣贯会。
据了解,《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落实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重要成果,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有效制度探索,也是立足超大城市土地紧约束实际,提升产业用地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空间支撑的有力抓手。
2019年3月,原政策《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市招拍挂供应产业用地共288宗1702公顷,提供了产业空间4655万平方米,保障了比亚迪动力电池研发中心、腾讯“互联网+”未来科技城、华润微电子12英寸集成电路项目、平湖南综合物流枢纽等一批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有力支撑了深圳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连续4年保持全国“双第一”。
在保持原政策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管理办法》结合市场需求,提炼经验做法,进行全面修订。在完善产业用地供应体系方面,《管理办法》将产业项目需要配套使用的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等用地纳入政策范围,进一步适配低空经济、超充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需求;统一新供应产业用地期限最高不超过30年,实现新供应用地弹性年期全覆盖;保持产业项目分类不变,将原优质产业空间和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统一为可租可售的通用产业用房。
优化产业用地审批流程方面,维持现有的市、区两级遴选架构和基本程序不变,进一步优化审查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将项目论证和用地选址由原来的串联审批调整为并联审批,产业部门与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审查,共同出具论证意见。
强化产业用地管理机制方面,进一步明确土地供应合同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履约监管责任和签订主体,按照“谁签订、谁监管”原则,实行履约核查和违约处置的供后监管机制。搭建产业空间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全链条、全周期”管理。
畅通要素流转路径方面,在坚持产业用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适应市场需要,允许各类产业空间资源有条件的流转,并明确政府收储产业用地的价格和资金安排;明确联合拿地项目部分成员退出的多元化路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管理办法》通过实施“产业项目+产业用房”用地供应,将构建形成全覆盖、多层次、高质量的房地并举、租售并举的产业空间供给保障体系,实现逐级适配企业需求的多渠道产业空间供给,并综合运用地价支持、弹性年期、联合竞买等多种措施降低用地成本,并为产业用地市场化盘活流转创新路径。进一步加强全市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充分发挥产业用地要素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提高产业空间要素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下来将会同市产业部门、各区政府推动政策快落地、项目快开工、建设快推进,聚焦新质生产力需求,拓展引领城市化下半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十大新空间”,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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