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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共商打造全球商事调解优选地,《深度思维·大湾区法智汇客厅》第六期成功举办

2024/07/17 22:53 读创深圳 张玮玮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陈扬 7月1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与深圳市司法局联手共建的《深度思维·大湾区法智汇客厅》两地政府部门交流和宣传平台第六期成功举办。 本期出席的嘉宾为:香港调解会副会长、律师卢上赐,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秘书长温贵和。本期主题为“深港协作 打造全球商事调解优选地”。 商事调解,是指在依法设立的调解机构主持与协调下,争议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并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友好解决商事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日益受到广大商事主体的欢迎。 本期深港双方围绕两地商事调解行业发展的特点、优势,以及深港两地如何共同协作,为大湾区打造全球商事调解优选地贡献力量展开深度对谈。 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秘书长温贵和表示,深圳发展商事调解有立法优势和市场优势。深圳拥有“特区立法权”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可以在商事调解的专业化、市场化、职业化、国际化上大胆探索和实践,且深圳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三地人员往来和经济交流日益频繁,商事纠纷数量攀升、类型多样,为商事调解行业提供了发展土壤。 香港调解会副会长、律师卢上赐表示,香港发展商事调解的主要优势在于香港实行普通法,与国际商事规则衔接比较顺畅。香港也建立了良好和稳健的监管制度框架,包括《调解条例》《香港调解守则》、检定调解员资历的香港调评会,以及数目不断增长的调解计划和调解服务提供商。除此外,香港有大量既熟悉国际法律、又具有语言优势的不同背景的专业人士,与国际法律界及各业界互动频密。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要求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港两地携手共建完善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增强湾区经贸合作。 未来,深港两地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采取“双向奔赴”的态度,汇集优质资源,携手打造交流互鉴、相互促进、成果共享、协同发展的合作机制,优势互补、合力发展,推动商事调解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球商事调解优选地,为国家、湾区和深港两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文中图片由深圳市普法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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