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家护苗”多元解纷,“法院+妇联”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2024/05/16 22:54
读创深圳
张玮玮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全国第三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5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双方将深化“法院+妇联”合作模式,以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社会关爱“三位一体”的实质解纷为切入点,致力实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长效化。
据悉,《实施方案》共二十条,从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对象、范围,工作原则、职能分工、工作方式、法律后果以及联动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旨在充分发挥法院和妇联职能优势、拓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强化家事纠纷和未成年人纠纷“抓前端 治未病”的解纷效果,在合作建设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基地、建立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家庭教育指导方式、联合普法宣传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
近年来,深圳法院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传播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市中级法院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法律指导工作站,公布家庭教育令统一格式文本;梳理总结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编写家庭教育指导书《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给予孩子正确的爱》,构建事前宣讲、诉中调引、判后再教育的“三段式”家庭教育法律指导方式。南山法院向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信》,已累计发出556份。罗湖法院制作《离异父母合作指南》,持续开展“家长课堂”家庭教育辅导活动。福田法院在一宗监护权案件中,采取措施持续修复离异家庭儿童心理创伤,该案例入选2022年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目前,深圳11个基层法院中有6家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庭中设置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另有4个基层法院设有专门审判机构,分别是:罗湖法院民一庭(婚姻家事审判庭)、南山法院西丽法庭(家事诉讼服务中心)、宝安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龙华法院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深圳法院还积极开展婚姻修复、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配备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解纷力量,使得约八成的家事案件能够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