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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宗案件源自一份合同,福田法院巧解“连环案”实现“三赢”

2024/03/27 21:04 读创深圳 张玮玮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杨潍陌 “车没了,钱没了,现在还要成为被告,背上沉重的债务……”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接待室,当事人刘某谈及案情时,情绪十分激动。当法院审理刘某涉及的案件时,承办法官在审查中竟发现此案相关案件还有38宗。而这一切源自一份三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失去车辆 陷入困境 据了解,当事人刘某是一名货运司机,在某互联网搬家公司的平台上接单跑货运。因资金不足,刘某便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A公司承租车辆。刘某、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和A公司三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A公司购买货运车辆,车辆挂靠在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名下,某互联网搬家公司代为办理车辆年审等工作。 后来,受疫情影响,包括刘某在内的很多司机业务量骤减,无力支付租金。无奈之下,司机们只能终止合同履行,按照惯例向某互联网搬家公司交还车辆并支付违约金。孰料,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员工梁某在收车后私自转卖,并侵吞司机们交纳的违约金及卖车款。后梁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判赔某互联网搬家公司160多万元。然而,这笔钱未得到全部退赔。 2021年起,A公司与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就案涉融资租赁纠纷和赔偿款项进行多次协商,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1月,A公司到福田法院起诉了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及各司机。 类案合并 化繁为简 福田法院经审查发现,因梁某的职务犯罪行为,A公司共向法院提起39宗诉讼案件。 未收回租金的融资租赁公司、被诉承担违约责任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失去车辆陷入困境的货车司机……如何更好地化解纠纷?福田法院“三步走”巧解“连环案”。 第一步,庭长牵头,成立专项小组,对该系列案件进行梳理,对重复立案的,告知原告A公司自行撤回起诉。 第二步,通过开庭审理、调取证据、总结裁判思路,专项小组达成统一处理意见:以交车时间点为界限,结合司机前期已支付的租金以及其向梁某所支付的违约金等情况,核算司机和某互联网搬家公司的责任分担。 第三步,对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综合考虑各方权益保障,决定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倾情调解 化解纠纷 专项小组选定陈玲法官牵头化解该系列案件,“我首先逐案核算了各司机和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应承担的金额,又找到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和A公司的主要业务负责人,经过十几轮的沟通协调,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某互联网搬家公司以2.5万元一台的价格,向原告A公司支付尚欠租金,原告A公司撤回所有案件的起诉并不再追究各司机的责任”。39件案件最终以“三赢”的结果结案,陈玲法官终于欣慰地笑了。 (图源:福田区人民法院) “法院始终站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新业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竭尽所能为企业减负纾困,为我们提供了及时、专业的法律支持,对公司发展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事后,某互联网搬家公司给法院发来《感谢信》。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但实质性地解决了三方纠纷,同时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为各方的继续合作、新业态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积极条件,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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