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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协力、明规范,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执行再优化

2024/03/19 21:46 读创深圳 张玮玮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刘畅 “法官,下午好,我刚刚结束了治疗,早上从香港过来。”近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来了一位老“熟人”,“要谢谢法院的信任,现在我的病治疗好了,回来想办法把钱还了。” 小林是香港居民,长期往来深港两地做点小生意,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欠了生意伙伴20万,一时没能还上,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正在筹钱的时候,小林感染了皮肤病,自己用了药膏总不见好转。因为在内地没有医保,小林需要回到香港治疗,但是他被采取了限制出入境措施,小林尝试着将自己的情况反映给了承办承办人。 考虑到小林的身体情况,案件承办人立马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让双方当事人都充分了解到对方的情况。小林保证,自己想先处理好身体上的问题,然后马上回来深圳专注理清生意上的状况,很快就能还上钱。案件申请人张某也同意小林的意见,毕竟身体好转,才有精力做好生意还上钱。 法院要求小林写了一份书面承诺,保证返回香港治疗疾病,在14-20天之内返回深圳,同时解除了小林的出入境限制。小林当天就返回香港,两周后,康复后的小林又回到了法院。 类似这样灵活运用出入境措施促进执行的案件,在前海法院并不鲜见。前海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执行案件也相对较多,而这类案件的被执行人可能是境外人员,需要通过边控来掌握人员的行踪。前海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践经验,拟定《限制出境措施办案手册》,明确限制出境的对象、启动程序和解除限制出境的条件、担保形式等,确保尺度合法合理,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2023年,前海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404人次。 此外,为便利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执行,提升该类案件的执行能效,前海法院加强力量聚合,与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建立联络沟通机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建立会商联络机制,执行效率明显提升。 在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控方面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送协助查询通知书,确保充分调查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并根据信息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有效降低当事人财产线索调查成本,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在完善境外支付执行款机制方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就案件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外汇收支监管等问题开展深入交流,透彻领会外汇监管政策,促进准确把握审核要点,有效缩短执行款到位时间。2023年,前海法院新收涉外涉港澳台执行案件1537件,执结1322件,向境外支付款项平均办结时间缩短到5.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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