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Home

实践中学习消保法!70名“权益小侦探”跟着律师探超市

2024/03/17 11:22 读创深圳 张玮玮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罗慧怡/文 陈文韬/图 “刚刚学到的法律知识,马上就能跟着律师在实践中应用,让我记得特别牢,回去还能告诉爸爸妈妈怎么进行消费维权。”为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3月16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在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的指导下,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宝安区司法局联合宝安日报社开展宝安区2024年“权益小侦探 学法3•15”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活动现场七十名学生及通过“深圳普法”直播平台收看的观众,在互动式学法及体验式、场景式用法中,进一步涵养法治观念,提升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一站: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互动式学法,听律师分享消费维权秘笈 活动第一站来到了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为全区首个获评深圳市“‘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暨“新时代文明实践特色点”的法治文化阵地,在活动正式开始前,基地丰富的互动学法设施和打卡装置让学生们在沉浸式体验中获得学法新感受。 活动中,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专家、深圳市人民政协咨询专家、宝安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杜舒寒律师用提问互动的方式给学生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知识讲座。 “万一买到‘山寨’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打‘12315’举报。”“向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投诉。”“到法院起诉。”“其实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帮助被侵权公司打假。告诉被山寨的商家,你们的产品被仿冒了,在某个小店就能买到。” 在杜律师风趣幽默的语言和极具亲和力的表达方式引导下,学生们纷纷举手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律师分享结束后,唐麟锋同学分享了他一次在老家书店买到劣质产品后的维权经历,“打开包装后,我发现自己刚刚买的黏黏乐味道非常刺鼻,我就找到老板,让他闻味道,他也觉得很刺鼻,最后同意了退货。此外,我还让他以后不要再卖这样的劣质产品给小朋友了。” “我也遇到过消费陷阱,售货员跟我们说,不开发票可以算便宜点,但是我想到,不开发票就没有购买凭证,也没办法退换货了,就没同意。”王诗惠同学分享道。 第二站:超市 体验式用法,学生化身“权益小侦探” 讲座结束后,学生们与律师共同前往周边超市继续法治之旅,并通过体验式、场景式用法,将刚刚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标签上有商品的品牌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配料表等内容,同学们选购商品时一定要留意这些关键信息。”杜舒寒律师“以物释法”,带领学生逐一讲解在选购烘焙、牛奶、果蔬、生鲜、包装食品等种类的产品时的注意事项。 学生们化身“权益小侦探”,灵活运用刚刚学到的识别商标、保质期等技能。肖雅晴同学拿起烘焙区的一件产品向同学展示如何通过识别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 “这次活动让我学会了看商标、看商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学到了非常多消费维权知识,知道了购物要留好小票等证据,网购更要注意留存交涉互动证据。”王赞同学说。 “普法从娃娃抓起,孩子们学习了法律知识后,会告诉同学,也会告诉家长,有利于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氛围。”活动结束后,不少家长给此次普法活动点赞并表示,活动形式活泼,在实践中学法用法,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据介绍,宝安区将继续聚焦青少年普法,除了在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法治实践活动,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引领示范作用,还将把法治文化阵地“串点连线成片”,规划法治文化体验路线,打造具有宝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综合体。同时,培育以案普法品牌,促进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更好地引导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