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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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团队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既有司法的专业与权威,又不失当地乡贤的细致与温情,终于获取了当事双方共同信赖。最终,两家人就历史遗留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卢某同意向黄某一家支付赔偿金3000元,签订调解协议后,黄某也不再反对宅基地建房申请。此后,调解团队还对当事双方及其家人开展思想工作,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两家人握手言和,二十余年的积怨就此成功化解。
“基层调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深汕法院始终践行‘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参与基层治理,靠前指导,推动基层解纷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努力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深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介绍道。
据悉,为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深汕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无讼村居”创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格局,让“和美”乡村从“无讼”出发;深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四个乡镇走访调研,共组织座谈会6次,实地、线上访谈30余次,开展调查问卷230人次;推动红罗、红泉两个村的无讼村居创建,与共建村建立纠纷处理、诉调对接、风险预警、巡回审判、重要会议列席、法官指导等机制,培育“无讼”理念,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源头治理”转变。自今年9月份以来,深汕法院已排查矛盾纠纷27件,调解纠纷14件,发送司法建议2份。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