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读创

福田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黄文勇(供图:福田法院)
福田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黄文勇解析,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债务人为逃避债务,通常会采取转让或者赠与他人财产的手段,危害债权人的债权。面对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来维护自身合法债权,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法官提醒,债务人应恪守诚信原则,按约及时偿还借款,不得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作为债权人,若发现债务人存在恶意转让财产的行为,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