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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法院刑事庭二级法官 胡许晴
(图源:福田法院)
福田法院刑事庭二级法官胡许晴解析,公平正义是广大民众对法治的共同期待,也是每个法律从业者的价值追求。然而,在实践中,一旦亲人“犯事”,有些家属往往病急乱投“医”,寄希望于金钱打点、关系疏通等方式帮助嫌疑人逃脱罪责。部分不法分子抓住了当事人及其亲属法律意识薄弱,迷信“托关系”“走后门”的心理,吹嘘自己有能力、有关系,以此获得当事人的信任,继而骗取钱财。 法官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遇到涉诉纠纷时,切莫相信所谓的“托关系”“能协调”说辞,以免落入骗子的圈套。法律从业者更要以此为戒,模范遵法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底线,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