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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 周红
设计师私下收款后离职,公司反馈:与我无关 “解约!赔钱!”调解刚开始,韩先生和陈先生便和装饰公司吵得面红耳赤,强硬要求装饰公司解约退款。 待两人情绪平复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陈述,调解员了解到装饰公司因项目沟通不畅,导致装修工期拖延,但目前尚未超出双方合同的约定期限。 “我们还微信转账给设计师5千多元的设计费。”韩先生气恼的是,在设计师离职过后,装饰公司却拒绝承认收取了这笔费用,装修的进度也因此陷入停滞。 面对韩先生和陈先生的质疑,装饰公司回应,“我们并未让设计师私下收取任何费用,设计师也未曾提起过,这笔设计费与我们公司无关。”并表示如果韩先生和陈先生要求解约的话,公司拒不退款。 调解员阅览各项材料,仔细分析合同条款后,发现设计师的设计费用问题不属于本案争议范围。“目前的佐证材料无法支持设计费应由装饰公司退还,建议先行解决首期款问题。”在调解员的建议下,韩先生和陈先生认可了该方案。 争议简化过后,纠纷化解难度也随之下降。 信任难以修补,客户坚持退款 随后,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事理,共同梳理争议焦点。 调解员为韩先生和陈先生明法析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目前,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且装饰公司尚未出现主动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调解员提醒两人,“如果主动提前解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的首期款可能没法如数退回。” 调解员同时向装饰公司指出,“客户想解约的原因,就出在公司这边沟通脱节的问题上,致使工期不断延误。”公司工作人员的相互推诿躲避,造成工期停工,这样的施工方无法取得客户信任。 “我们也知道公司存在问题,才会让客户产生不满。”装饰公司表示,希望能与韩先生他们继续合作,并保证后续不再出现其他纠纷。 然而,装饰公司的承诺并不能换来韩先生和陈先生的信任,两人依旧坚持退款。“我们的工程进度已经被拖了半年了,再让他们装修的话,在租金上难免还有更大的损失。” 家装合同改电器家具合同,调解巧解纠纷 面对双方各执己见的情况,为避免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再次单独约见装饰公司代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经了解,该公司不仅招揽家装工程,还与家装工程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合作,包括软装类所需的家具、家电等品牌企业。 “既然客户不再委托你们承揽家装工程,为避免家装合同履行困难,可以考虑将家装合同转为同等价值的家具或家电购买合同。”调解员的建议,得到了装饰公司的认可。 经调解员反复沟通传达,积极劝解协商,冷静下来的韩先生和陈先生在与家人沟通后,也同意了调解员的建议。
双方最终签署和解协议,解除家装合同,重新签订了电器销售合同与家具家电合同,矛盾就此化解。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