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读创
南湾交警中队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接到案件后,首先向双方当事人告知调解过程中应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并说明此次纠纷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调解员表示,纠纷调解的第一个重点是事故责任划分。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赖某当时存在未按规定行驶的行为,最终酿成该事故。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赖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双方无异议。
纠纷调解的第二个重点是赔偿数额。调解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5月1日施行)规定,赖某应依法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据了解,刘某已退休,误工费不予支持。建议刘某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以此主张相应的赔偿。刘某家属表示认同,但鉴于伤残等级鉴定耗时较长,刘某家属表示放弃鉴定。
由于双方对赔偿金数额存在分歧,调解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5月1日施行),计算出刘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营养费及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等共6万元。
整个调解过程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双方都表示信服。赖某表示愿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刘某也表示认可。最终,刘某和赖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这起道路交通事故顺利化解。
(文中图片由龙岗区司法局提供)
审读:谭录岗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