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读创
2022年,深圳公证处贯彻落实《公证法》中“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有关规定,以及《民法典》中保管合同的相关规定,创新运作保管事务档案库。
深圳公证处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八防”工作要求,建立专属保管事务档案库房,购置专用保管柜,并制定科学、完备、规范的管理制度,组建专业运营团队,采取多种措施妥善保管寄存人的保管物,确保保管物安全。公证保管永久性、安全性、规范性、司法效力性、提存效力优势明显,有效深化了公证延伸服务,适应了新时代公证档案管理需要。
审读:喻方华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