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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丈夫欠赌债成被告,深圳坪山法援律师助其摆脱无妄之灾

2023/02/15 21:50 读创深圳 张玮玮
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陈俞安 / 丈夫因赌博在外负债累累,不知情的妻子突然被追讨赌债,该怎么办?近期,深圳市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援律师帮助遭遇无妄之灾的受援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受援人闵女士在一段时间内总是有老乡或是同事追问其丈夫刘某的下落,或是让其转告刘某尽快还钱。之后,其丈夫的同事李某一纸诉状将其二人诉至坪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闵女士和刘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779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背上自己根本不知道的沉重债务,闵女士来到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其申请材料后,认为闵女士申请事项符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庄爱梅承办该案件。 庄律师在接受指派之后立即与闵女士取得联系并约见面谈。在面谈过程中,律师了解到,闵女士虽然知道丈夫在工作之余会和老乡或同事一起打牌,双方也因此多次争吵,但对丈夫在外借钱的事却毫不知情。直到原告李某让其转告刘某不要躲藏,出来协商还款事宜,闵女士这才知道丈夫刘某背着自己在外借款用来还赌债。闵女士考虑再三,向刘某提出了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该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闵女士是否需要对涉案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庄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原告(李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借款是基于其与闵女士共同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证明刘某将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最后,法院采纳了庄爱梅律师的意见,闵女士的抗辩主张成立。 为了表达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感谢,近日,闵女士专程给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赠送了“业务精湛解难事 服务热情感人心”的锦旗。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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