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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深大法学教授叶海波:实践证明,现行宪法是新时期立法史上的一座丰碑

2022/12/08 17:14 读创深圳 张玮玮
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12月4日至12月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宪法被称为“万法之父”,从1982年至今,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已届40周年,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根本保障作用。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们应如何加强宪法学习,进一步认识这部根本法的意义?在国家宪法日之际,记者就此采访了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叶海波。作为主要研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法学学者,叶海波表示,实践证明,现行宪法是中国立法史上的一座丰碑,深刻影响了过去四十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 2022年“宪法宣传周”普法海报(图源:深圳市司法局 )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经全面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按照公布实施年份,现行宪法又被称为“八二宪法”。 叶海波表示,“八二宪法”是在“五四宪法”的基础上全面修订而成,这部宪法有其鲜明特点,除了总结历史经验,肯定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规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制度,以民主集中制组织完善了国家机构体系,加强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公民基本权利作了切实和明确的规定,这部宪法的鲜明特点还体现在如下三点:一是明确国家的根本任务是现代化,将实现现代化作国家的目标,并通过规定大量的国家政策引领现代化建设;二是在结构上将公民基本权利置于国家机构这一章节之前,凸显人民及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地位,以及国家及各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在公民基本权利规定方面,吸取历史教训,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和诽谤;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侵入。这部宪法公布实施后,经历了五次修订,先后将依法治国方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文明等写入宪法,既确认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也不断引领着中国的现代化强国建设。实践证明,“八二宪法”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堪为中国立法史上的一座丰碑。 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宪法普法宣传活动和弘扬宪法精神,公众的宪法意识不断增强。但在采访中也有市民表示虽然知道宪法非常重要,但宪法似乎不像专门法律那样规定得很详细,对于宪法与自身生活的具体关联不太清楚。 在谈及宪法的意义和作用时,叶海波表示,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事项和内容。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上去宪法的规定比较原则和概括,不像民法典或者刑法那样细致地规定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范式,但宪法是一个国家的顶层设计,表达了一个国家的基本共识。我国宪法同样如此,对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而言,一方面,现行宪法作为一部改革宪法,将国家现代化作为根本任务,引领和规范了国家建设的行为,深刻影响了过去四十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当下人们所看到和享受到的丰富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莫不与现行宪法密切相关。另一方面,现行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国家建立了合宪性审查制度,确保其他的法律都是“好的法律”。可以说,人们虽然通常与民法典、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打交道,但现行宪法确保了这些法律的品性,使之能够保障而不是不当干预人们的基本权利。总之,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并非与宪法无关,关键是是否有意识地从宪法角度认识这些现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标志,也是国家持续强盛的保障。除专项研究以外,叶海波也是一名宪法知识的传播者。在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台上,他为青年学子讲授宪法学这门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和必修基础课程。 “在与学生一起学习宪法时,首先我们倡导尊重和回归宪法文本,从宪法文本中认识国家的基本共识和核心价值。”他表示,通过宪法上“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宪法公民基本权利”等规定,让学生认识到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等原则在我国的地位,理解中国国家建设的历史目标与阶段任务。 “其次我们建议学生通过宪法认识中国社会和国家的历史变迁,特别是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回到特定的历史时期,认识中国人民的伟大探索,如通过私营经济条款、市场经济条款、法治条款、人权保障条款、私有财产条款、宪法与法律委员会条款的变迁,感受中国四十年来生动的改革开放实践。”为此,叶海波要求每位学生手抄一次中国宪法文本,在观察宪法的遣词造句和规范变迁中将自己与生动活泼的历史加以勾连。 此外,他在课堂上还通过宪法文本与现实、宪法理论与实践、宪法原则与规则、宪法一般原理与中国实践的理论审视,让学生系统地掌握宪法的知识,深刻地领悟宪法的精神,自觉地维护宪法的权威,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根植于心灵深处,成为宪法的坚定信仰者,自觉的践行者和维护者,做社会主义中国的合格公民。 受访者简介: 叶海波(图源:受访者) 法学博士,现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主要研究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党内法规和监察法,港澳基本法和合规。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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