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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新冠保健品”坑老?深圳律师:企业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将受严惩

2022/04/24 22:28 读创深圳 张玮玮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深律宣 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有一些保健品和食品生产企业声称自家产品能够预防新冠病毒,并通过销售人员向老年人大肆宣传,导致很多老年人上当受骗,损失钱财。深圳市律师协会健康养老法律专业委员会邱佳律师提醒,司法机关对老年人群体食品安全有专门保护举措,虚假宣传、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将受严惩。 由于科技迅猛发展造成的信息偏差以及风险防范意识的欠缺,许多老年人成为诈骗受害的高发群体,“保健品坑老”案件屡见报端。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一些不良商家抓住许多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担心传染、急于预防的心理,给自己生产的保健品披上了“防新冠特效药”的外衣,通过“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夸大疗效”等花样繁多的手段,甚至虚构保健食品具有包治百病的神奇疗效,欺骗老年人高价购买,牟取暴利。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原因,更容易受到不安全食品药品的侵害,如果老年人购买不正规平台售卖的三无产品,轻则损失财产,重则服用后对身体产生危害。”邱佳律师表示,针对老年人群体食品安全问题,司法机关有专门的特殊保护举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多个对老年人食品安全特殊保护的条款。其中针对“保健品坑老”行为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作虚假宣传,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销售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诈骗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良商家虚构保健食品具有防新冠病毒等疗效将受到法律严惩。 “老年人群体需要家庭和社会共同守护。”邱律师提示,因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子女要尽可能多陪伴老人,提高老人的防范意识,网购平台要严格核查上架的保健产品资质,银行等机构遇到老人不寻常的汇款等也要积极协助核查,及时报警劝阻。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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