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Home

跨境运输需做好疫情防控,深圳律师提醒供应链企业勿触法律红线

2022/02/25 20:43 读创深圳 张玮玮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警方通报,某国际供应链公司违规跨境货物运输作业被立案侦查。2月24日,深圳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强调将进一步加强跨境司机和跨境货车管理。面对跨境运输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南筠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跨境物流供应链企业应注意遵守国境卫生检疫法和市、区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申报、检疫和运输作业。 根据通报,目前,龙岗公安局已对违规的供应链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汪某、吕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办。该公司员工已按照防控规定隔离,相关区域采取管控措施并完成严格消杀。 刘律师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违反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应急指挥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告、通告,实施妨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实施妨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最为常见的就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结合警方通报分析,此次被立案侦查的供应链企业主要是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开展境外电商货物转运业务,并进行跨境货物运输作业,属于实施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而该行为是在公安机关开展疫情流调溯源时发现,可见已发生了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后果。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该公司的行为已满足“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故被公安机关对相关负责人按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已对违反“三点一线”管理规定的跨境司机分别实施暂停豁免入境隔离资格60天和永久取消豁免入境隔离资格。其中,故意逃避监管的方某某、黄某某两名违规跨境司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深圳市正全面加强接驳司机管理,对接驳司机实施全名单管理,一人一档,全流程闭环管控,每日一次核酸检测,实施集中居住,通过专用转运车辆接送。 目前,深圳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作为曾经参与市、区政府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队的资深专业律师,刘南筠恳切提醒,跨境物流供应链企业及相关从业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跨境运输业务时,更要注意不要触碰法律红线。第一,开展跨境运输业务一定要遵循《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出入国境都应当按规定接受查验,不得有擅自离开指定检疫点和逃避查验的行为。第二,要委托正规运输公司办理运输业务,依法办理各项申报手续。第三,严格遵循如实申报原则,不得有任何逃避检疫、隐瞒货物来源地、品类等真实信息的行为。第四,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要严格遵守检疫规定,在入境检疫之前或者在出境检疫之后,不得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审读:谭录岗

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