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读创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8月13日晚间,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控股”或“公司”)发布关于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就多年前子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的侵权事宜,对四家相关企业提起重大诉讼。公司认为相关重整管理人、评估机构及投资方在当年重整流程中存在串通行为,通过压低资产评估、操纵投资人招募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据此提出赔偿诉求。目前案件刚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公司与南充荣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博星商贸有限公司、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永和同力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侵权责任纠纷。本案原告为华塑控股,四名被告分别为上述四家企业。
2016年12月16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充中院”)裁定受理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12月27日指定豪诚公司担任管理人。2017年2月28日,南充中院因建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与建材公司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情形,裁定将型材公司纳入合并破产范围。2017年10月31日,南充中院裁定转为重整程序。重整程序中,豪诚公司委托同力达公司对债务人全部实物资产进行价值评估,2017年12月22日,同力达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川永同资评[2017】22号,,认定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债务人的全部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14,402.20万元。2018年1月18日,荣耀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与豪诚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合同一方面约定荣耀公司以9,000万元投资对价取得上述债务人全部实物资产,另一方面约定其以1元对价取得债务人全部股权,债务人全部股权实登记在博星公司名下,部分投资对价款亦由博星公司实际支付。
经原告多方调查、梳理,认为,荣耀公司、博星公司、豪诚公司及同力达公司在重整程序中串通勾结,通过作低资产评估价值及操纵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等方式,恶意降低债务人实物资产成交价格,严重损害原告在内全体债权人清偿利益。
公司提出四项诉讼请求,要求前三被告共同赔偿债权清偿损失24698843.28元,第四家评估公司在19307509.99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四被告以赔偿总额为基数,按一年期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实际清偿的资金占用损失,全部诉讼费用由四名被告共同承担。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处理本案,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小额诉讼仲裁涉案总额351.3万元,未达重大披露标准,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业绩方面,7月15日,华塑控股发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本期净利润持续亏损。
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区间1200万元至18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70.9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区间1400万元至21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72.74万元;基本每股亏损区间0.0112元每股至0.0168元每股,上年同期每股亏损0.0025元。
关于上半年亏损扩大的原因,华塑控股称,电子显示器业务受到多重国际外部因素叠加冲击,行业经营环境走弱、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毛利率同比下滑,同时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审读:乔会青
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