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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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学生出游、结伴出行机会增多,骑乘电动自行车的频次上升,部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易出现未达龄驾驶、违规载人、飙车“翘头”等情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龙岗交警接到市民反映,称在盛宝路有一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违规搭载4人,5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接报后,龙岗交警迅速展开调查,锁定涉事人员及车辆,依法传唤涉事驾驶人朱某某及其家长。
经查实,涉事人员朱某某(15岁),当天驾驶其家长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搭载4名未成年人在道路上行驶。交警向朱某某讲解电动自行车骑行的相关规定,并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视频,直观展示违法骑行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向朱某某的家长强调,假期务必要强化对孩子的日常监护,妥善保管好车辆钥匙,防止孩子违规驾车上路。
最后,朱某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承诺今后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规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其家长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管,做好日常的交通安全教育。同时,交警已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深圳交警提醒青少年们,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也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法律链接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未满12周岁禁止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
(受访单位供图)
来源:读特APP(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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