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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携手福田法院构建困境企业救治“新格局”

2026/05/29 12:02 读创深圳

一家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往往在诉讼或执行阶段便面临“多米诺骨牌式”倒塌——账户被封、资产被冻、信用受损。即便企业有重生意愿和重组价值,也极易错失通过司法程序救治的最佳时机。

这一痛点,如今在深圳福田迎来了破局之策。近日,在深圳破产法庭的指导下,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福田区人民法院正式签署《企业庭外重组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打通了立案、审判、执行与重组衔接的“绿色”通道,共同构建起一个针对困境企业“早期发现、及时介入、高效挽救”的庭外重组与司法程序的高效协同机制。

机制升级:筑牢“全生命周期”的四大专项行动

福田法院与中心联合推出了四大专项行动,全方位、多维度地为困境企业“强心赋能”。精准分流行动,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筛查具备重组价值的企业,经征询当事人意愿后推送至中心,实现“早发现、早介入”。中心随即开展“分级诊疗式”可行性分析,为每家企业定制最优重组路径;双向互联行动,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前提下,法院向中心提供相关信息,中心则将企业重组工作进展及时反馈法院,形成“移送—评估—反馈—优化”的闭环机制;效力互认行动,中心可以协助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出具重组情况说明并附重组协调人工作报告;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推荐重组协调人继续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在重组阶段对重组方案的同意或其他承诺,若与后续重整计划草案无实质性差异,其效力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延伸至重整程序;治理集成行动,双方构建“预防性调解—专业化重组—成果确认”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联合开展普法宣传与典型案例发布,将协作实践转化为可复制的法治成果。

四大行动环环相扣,从源头识别到程序衔接,从信息互通到成果固化,为困境企业搭建起一条从“涉诉风险暴露”到“市场重组重生”的完整通道。

合作实效:用市场化“解药”救活困境企业

机制的生命力在于实效。福田法院“全流程筛查”与重组中心“市场化救治”的双向奔赴,正在释放实实在在的效能。

双方建立联动机制以来,法院移送的企业无需等待案件审结,即可同步进入中心的重组评估通道。这为企业争取到关键的“时间窗口”——在司法程序正常推进的同时,重组方案可以并行制定,债权人谈判可以提前启动。原本需要走完诉讼、执行环节才能接触到的专业资源和投资人,如今在庭外阶段就能精准对接。

这种“程序不停止、救治先介入”的模式,压缩了企业从危机暴露到方案落地的周期,企业不再被动地“走程序”,而是主动地“找活路”。

价值所在:让“救治”跑在“终结”之前

福田法院与中心的深度协作,本质在于把司法程序中捕捉到的“困境信号”,转化为市场化救治的“启动按钮”,通过立案、审判、执行等程序与庭外重组的无缝对接,用柔性的“庭外重组”缓冲刚性的“司法裁判”,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给有重组价值的困境企业一次“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机会。

当司法审判的专业度,遇上市场化重组服务的高效能,本该走向“终结”的危机企业,在这里长出了重生的新芽。这不仅是对个案企业的成功救治,更是中心在深圳市委金融办和深圳破产法庭指导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

来源:读特APP(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张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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