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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理论周刊

2026/05/25 23:45 读创深圳

南海之滨,风劲潮涌;法治先行,深圳示范。

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实施《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赋予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重大使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探索。

五年栉风沐雨,五年笃行实干。

深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要求,坚定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深化改革创新,厚植法治沃土,一体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改革、引领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努力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地和精彩演绎地。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将“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始终保持经济特区建设正确方向”,列为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十条宝贵经验之首,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对经济特区事业的决定性意义。深圳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主张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理论武装凝心铸魂,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实践的基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的理论升华与时代结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深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党校各类干部主体班和改革开放干部学院专业化班次重点课程,每年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坚持统筹协同聚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是系统性工程,必须树牢全局观念、强化系统思维、凝聚工作合力。

市委常委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年常态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听取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围绕“七个率先”目标,制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作安排,推出376项重点任务。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每年召开全市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推进会,坚持“季度督办+半年通报”,加大指导督办力度。建立法治改革创新“局部试点+全面推广”机制,推动各区各部门积极探索法治建设新路径,成熟经验面向全市推广,累计开展试点52项、向全市复制推广经验36项。

强化系统规划引领,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法治发展规划须发挥更强大的引领作用,推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依照规划所设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顺利推进。

市委将法治城市建设纳入全市发展大局,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提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深圳目标任务,深圳市“十四五”“十五五”规划对法治城市建设进行专章部署,出台法治深圳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编制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五年行动方案,搭建起法治深圳建设“四梁八柱”。出台涉外法治建设、法治人才培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系列制度文件,形成从总体设计到具体实施的完整链条。在全国率先开展法治城市建设量化分析,构建全国首个法治城市建设量化指标体系,全面覆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法治队伍等关键领域,汇聚各部门法治基础数据资源池数据超50万条,依托大数据分析持续提升城市法治水平。

坚持抓“关键少数”,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水平,直接关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法治建设发展成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实质上就是抓住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因素。

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每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抓法治建设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干部学法考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先行先试、引领示范,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

深圳始终锚定“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将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呈现出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进步,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公信力、涉外法治水平全面提升,市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全面增强的良好态势。

良法善治护航发展,制度体系更趋完备。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衔接,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保障民生。2021年以来,新制定法规31部、修改52部,其中具有全国首创意义的地方性法规19部,在全国率先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部纳入市委前置审核范围。

聚焦赋能创新驱动,出台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数据条例、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引领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质扩面。

聚焦重大平台建设,出台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等法规,在跨境金融、科技创新、法律服务、治理模式等领域探索开展系列制度创新,显著增强了前海、河套重大平台的集聚辐射和引领带动能力。

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绿色金融条例、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出台全国首部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以法治方式破解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形成“破产制度突破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建立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等面向全国推广借鉴的经验成果。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出台学前教育条例、医疗条例、社会建设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公园条例、禁毒条例、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等“小切口”“小快灵”法规,精准高效解决共享单车无序投放、城中村水电燃气违法加价等民生热点问题。出台关于突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治疗水平的决定,对提升深圳临床重点专科能力水平作出刚性规定,精准回应市民群众对“病有良医”的期盼。

依法行政蹄疾步稳,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协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等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压实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全省首个重大行政决策认定标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指引;建设全市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市、区、街道三级3348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一网可查;推动市、区298家行政单位设立政府首席(总)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律顾问室5年来出台法律意见超4400件。“生命至上、接警即查”失联人员查找机制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深圳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行政执法更规范、更有温度。健全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上线全省首个“行政执法监督码”,出台全国首个“扫码入企”规范性文件,累计为全市380余万家企业赋码,光明区、龙华区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同比下降59%和45%;在全国首创“随信综合查”跨部门联合检查、工地噪声监管“远程喊停”等执法新模式,“小错免罚”包容柔性执法经验面向全国推广。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71家精简至10家,建立市、区两级复议委员会,推行行政复议官试点,全市配备行政复议官119名,市本级超90%案件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

坚持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法治维护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和责任体系建设为主线,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2021年至2025年全市法院累计受理案件332万件,办结近300万件,2025年法官人均结案744件,上诉率、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创近十年新低。2021年至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办理各类案件25万件,163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市中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启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并获全国推广,覆盖立案、阅卷、庭审、文书制作全流程85项环节,大幅提升办案质效;在全国率先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全国首个《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相继成立深圳知识产权、金融、破产、国际商事法庭,率先实施证券期货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环境资源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在全国首次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启动“捕诉一体”改革,推行知识产权检察等案件分类集中办理。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市中级法院成立全国法院首个“群众诉求服务处”,实行群众诉求“一号通办”工作机制,高质量审理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市检察院成立12309电话服务中心,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首创未成年人精准帮教、精准保护、精准预防三个深圳标准,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开展“检护民生”专项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更加精准高效。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深圳、平安深圳,群众安全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满意度和公安工作满意度连续5年全省第一,获评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基层依法治理格局不断完善。建成覆盖全市的11个区78个街道(办事处)2万余个网格的管理体系,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全覆盖,高效整合综治、信访、司法行政、公安等多部门力量,打造成为吸附矛盾纠纷的重要平台,2025年各级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1.4万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光明区连续三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出台国内首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涵盖全类型矛盾纠纷和全种类化解方式,创设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成立全国首家区级综合调解院,2021年以来依托113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解纠纷约56万宗;率先探索商事调解机制,成立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协会,发布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培育商事调解组织64家、受理案件超108万宗,设立深圳市民营经济组织解纷中心、市和谐金融关系促进中心。

民生诉求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创新推出民意速办、企事速办双平台,实现一键下单、快速响应、立接立办,创新探索“未诉先办”模式,2025年发现线索18.5万件,核实有效7365件;编制民生诉求领域事项目录、诉求职责、具体实施“三张清单”,建立首办负责和快处快裁机制,有效杜绝部门之间“踢皮球”;公安机关创新推行“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便民微信”社区警务工作法,全天候响应群众诉求。

聚焦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持续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率先出台并滚动更新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个工作方案,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连续5次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

全面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推行政务服务“秒报秒批”“免申即享”“无感申办”,建设“深i企”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落地“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事项50个,在全国首创“人才引进入户一件事”,累计开放公共数据集5000余个、数据28亿条,连续5年位居全国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第一名。

完善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推出科技、金融等六大领域24条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深化破产制度改革,设立国内首个破产法庭、破产事务管理署,率先探索庭外重组、预重整与重整衔接机制,设立全国首个由政府机构发起的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出台国内首部个人破产条例,率先开展个人破产改革试点。

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全市法院全覆盖设立“司法助企工作室”,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建立涉企案件快侦快破和商业秘密案件“公检侦查协作联络”机制,创新建立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管理新模式。

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首创知识产权案件“速裁+快审+精审”审判工作机制和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嵌入式”工作模式,在全国率先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出台全国首个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深圳法院年均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省三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在全省率先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方案,创新举办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全市实施“益企普法圳在赋能”专项行动,构建需求精准、供给高效、服务直达的企业普法体系。

率先开展企业合规示范区建设。发布全国首部企业合规建设、企业廉洁合规治理地方标准,在全国首创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及预警发布机制,成立全国首家企业合规协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更加具象、更可持续。树立和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持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城市。

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833个,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全覆盖,2025年线上线下服务市民约92.8万件次。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改革,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2021年以来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超25万人次。出台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举办全国首个集产学研用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博览会,集聚律所超1500家、律师超3万名,律师行业党建经验获全国党员律师培训班交流推广。

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制定实施深圳“八五”普法规划,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0个,福田区入选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建成全国首个宪法公园、首个民法公园、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滨海宣传带等法治文化阵地155个,打造以“深圳普法”新媒体矩阵为核心的“1+N”高质量法治传播体系;发布全国首份市级青少年普法地方标准,打造“迈”计划、“新雨计划”等青少年特色普法品牌;深圳入选国家级“法律明白人”试点地区,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3394名,形成“街坊议事堂”“书记法治茶话会”等品牌项目。

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机制持续健全。优化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74个、市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45个,福田区人大常委会获批“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发布全国首部政协立法协商工作地方标准;面向公众组建三届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千余人次参与案卷评查、执法调研、“伴随式”执法监督等工作;全市司法机关建立案件质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多层次评查监督。

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作用更加突出。将涉外法治建设纳入法治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制定涉外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建立联动47家成员单位的涉外法治统筹机制,将深圳加快建设成服务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高地。

着力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圳企业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推出涉外法律服务、合规指引两大专区,2025年深圳市企业出海法律服务和查明中心揭牌,打造“线上平台+线下空间”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出海提供全流程法律护航。

深化律师行业“双招双引”。累计设立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18家,近三年引进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12家、占全国新批准数量近六成,新设2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全国率先开展法定机构改革,受理案件金额连续四年位居亚洲前二、全球前三,2025年深圳入选全球五佳最受欢迎仲裁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入选全球最受欢迎仲裁规则,为推动中国仲裁国际化现代化发展贡献了深圳经验;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集聚各类法律机构289家。

着力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水平。与香港律政司、澳门法务局签署法律合作文件,每年推出合作事项清单,加强与港澳在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全流程协作;深圳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占全国超过八分之一,成立全国首家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作出全国首例支持“港资港仲裁”裁定,首次实现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程序互认,率先实现与香港调解规则相互衔接,率先聘请香港调解会等三家香港调解组织调解跨境商事纠纷。

着力夯实涉外法治人才基础。首次将法治人才纳入全市十大人才奖励单独序列的奖励对象,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确定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中心3家、实训中心20家,组建全市涉外法治人才库,遴选1163名律师进入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新锐人才库,吸引全省近六成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前来深圳执业,连续三年举办华语律师大会(华语律师深圳行)活动。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深圳,为中国式现代化深圳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圳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专章形式部署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提出要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深圳。

展望“十五五”新征程,深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工作要求,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为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广东、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努力和贡献。

——持续健全法治城市制度体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高质量编制未来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挥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加强前海、河套等重大平台建设立法供给,探索推进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机器人、跨境数据等新兴领域创新性、试验性立法,以完善的制度体系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决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推动“扫码入企”扩面提质,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深化“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切实做到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持续深入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引擎作用,加强涉外涉港澳法治交流合作,发挥好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国际商事法庭作用,大力培育引进高端涉外律师事务所和商事调解组织,建设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更好帮助和指导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和海外风险防范,扎实做好APEC会议筹备相关涉外法律服务,着力建设成为服务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高地。

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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