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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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赋予的“率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制度体系”目标,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以制度创新保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将“法治基因”深度植入现代产业发展血脉。
01护航重大科创平台建设筑牢新质生产力发展根基
围绕前海、河套等重大平台建设,以及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光明科学城建设需求,聚焦跨境金融、法律服务、科研要素跨境流动等领域推出系列制度创新,以制度型开放深化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
2023年9月修正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在扩大投资开放、促进贸易自由化、跨境人民币创新、深港金融互融互通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自贸片区投资开放不断深化、贸易自由化水平稳步提升、金融开放创新步伐接连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5年12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聚焦人员、货物、资金、数据跨境流动及监督等关键环节,推出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制度安排,为河套合作区构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科技创新规则体系提供法治保障。2023年4月出台国内首部科学城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明确以市场化运营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创新“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制度,探索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全面助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02深化产业制度创新赋能新兴产业跨越发展
紧扣低空经济、合成生物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聚焦产业发展堵点、痛点与难点,以地方立法先行先试、精准施策,持续推出突破性制度创新,用法治供给破除发展壁垒、激活产业动能,为新兴产业抢占发展新赛道、构筑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3年12月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首创“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通过打造集飞行申报、情报发布、气象监测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清除制度障碍。2025年8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立足破解深圳合成生物产业发展瓶颈问题,释放合成生物产业发展动能,从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成果转化、加速产品入市、优化产业服务等方面破题发力,助力深圳抢抓合成生物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制高点,推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03健全人才法规政策集聚英才助力全域发展
聚焦城市发展人才支撑需求,围绕引才、育才、评才、留才全链条关键环节,持续健全完善人才领域法规政策体系,以法治改革破除体制机制壁垒、优化人才发展生态,集聚海内外优质人才资源,为城市创新发展注入强劲人才动能。
2023年10月修订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推进科技人才评价、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等改革试点,深化境外专业人才执业便利化改革,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接续出台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有关意见、加强青年人才来深发展服务保障若干措施等政策,打造事业无忧、往来无忧、安居无忧、生活无忧、申办无忧的人才发展环境,让人才与城市书写新时代的“双向奔赴”。
04勇担先行示范使命构筑新质生产力发展示范样板
深圳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前沿,破解科创平台建设体制机制难题,实现新兴业态“有法可依”。在法治保障下,深圳在完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推动工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提升产业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形成一批示范引领成果,有效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2026年深圳入选首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城市,为广东省唯一入选城市。
来源:深圳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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