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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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提出深圳要率先形成国际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来,深圳始终将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标尺,坚持以法治破题、以改革开路,通过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体系、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制度体系,推动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迭代升级,以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供给为企业安心经营、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01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
深圳始终以法规制度创新赋能开放发展,护航市场主体经营。2022年9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立足制度型开放先行探索,全方位强化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障。2023年1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优化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信用监管制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2023年11月出台全国首部区域性投资者保护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持续健全民营及外资企业权益保护体系。2025年7月出台全国首部聚焦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双算”领域的文件《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的决定》,精准破解政府项目拖欠企业账款痛点难点问题。2021年率先推出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随后连续四年实施动态调整优化,全力促进跨境职业服务便利化发展。2025年12月出台《深圳市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着力提升投资运营便利度,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促进机制,强化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聚力重点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迭代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0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8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围绕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提出具体举措,为深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系统指引。
此后,深圳每年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专项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出台提升举措,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定期组织调度协调,着力督促跟进,确保各项助企惠企举措落细落实、见行见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梯次递进、拾级而上,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稳步提升。
03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制度体系
要精准查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短板弱项,推动各区各部门拿出更加有针对性的举措,须有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提供指引。
2024年5月,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全省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通过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形成全面覆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行政权力规范、司法保障、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等重点领域的评价指标,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尺可量”。
2025年深圳首次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工作,创新采用“企业点评+多元参与”模式,通过“深i企”平台及线下场景开展问卷调查,精准识别出企业的相应痛点难点,进而聚焦问题、靶向发力,形成更加符合企业需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专项工作方案,也构建起“评价—诊断—改进—再评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闭环机制。
法治稳预期,护航行致远。深圳始终秉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力法治”的理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努力将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企业安心发展的坚实屏障,连续五次荣膺“营商环境口碑最佳城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具有示范价值的实践路径。
来源:深圳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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