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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公告

2026/05/07 22:28 读创深圳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精神及广东省、深圳市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福田区将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现面向全体市民公告如下:

福田区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重点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聚焦市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辖区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有组织犯罪;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有组织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有组织犯罪;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有组织犯罪;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渣土倾倒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沙霸”“矿霸”有组织犯罪;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街霸”等有组织犯罪;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组织犯罪;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经营“地下钱庄”的有组织犯罪;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有组织犯罪;

(十)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有组织犯罪;

(十一)控制操纵、垄断经营废品收购、电信运营、黑煤气,控制代驾、出租车准入经营的有组织犯罪;

(十二)纠集社会人员插手小区物业管理更换,进行圈地收费的有组织犯罪;

(十三)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强迫签订借款合同,以虚假转账、签空白合同、收取保证金等方式牟取利益的“套路贷”有组织犯罪;

(十四)操纵、控制、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学生或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有组织犯罪;

(十五)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有组织犯罪;

(十六)境外人员在我区设立公司、投资项目,披上合法外衣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组织犯罪;

(十七)控制操纵路边乞讨人员、流浪汉等非法敛财的有组织犯罪;

(十八)在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有组织犯罪;

(十九)恶意插手医疗纠纷,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疗机构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有组织犯罪;

(二十)盘踞在酒吧、网吧、休闲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治安复杂场所从事违法犯罪的有组织犯罪;

(二十一)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违法上访、闹事的有组织犯罪;

(二十二)采用恐吓、跟踪、拨打电话骚扰等“软暴力”方式,逼迫欠款人或亲戚朋友还款,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破坏社会秩序的有组织犯罪;

(二十三)利用社交软件,采取裸聊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财物的有组织犯罪;

(二十四)为有组织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十五)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它各类有组织犯罪。

福田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一)信息网络领域:全链条打击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网络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等涉网黑恶犯罪行为,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化网络空间综合治理;

(二)交通运输领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垄断运输市场、非法营运、收取“保护费”“过路费”等“车匪路霸”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程建设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物业管理行业领域涉黑恶乱象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自然资源领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金融放贷领域: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催收、恶意诉讼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教育领域:依法严厉打击校园欺凌、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有组织犯罪等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市场流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医疗卫生领域: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欺诈、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新业态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管道疏通、山林赌博、违规代理退保、违法催收与反催收等新型涉黑恶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黑恶犯罪向新业态延伸。

福田区扫黑除恶斗争举报渠道

平安福田,你我共建,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参与、积极监督,踊跃检举揭发身边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一)举报电话:0755-82711080(福田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线上举报:

通过邮箱ftshceb@szft.gov.cn进行举报,也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福田区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福田区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三)来信举报: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福田区扫黑除恶办。

守护平安家园,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支持与参与。福田区将持之以恒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全力筑牢平安防线,切实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发力,坚决抵制黑恶势力,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共建共享平安和谐福田!

特此公告。

福田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日

来源:福田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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