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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忧外患!ST萃华年报“难产”或引发退市危机,今年以来股价暴跌逾65%,股民欲哭无泪

2026/05/02 21:43 读创财经 舒桂林

这个“五一”长假,持有ST萃华的股民心情格外焦虑,因为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和一季报,可能引发退市风险。此外,ST萃华今年以来股价暴跌超过65%,近期更是连续出现多个跌停,市值仅剩下11亿元。

沈阳萃华珠宝原本是一家拥有130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但眼下面临着“生死危机”。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却迟迟没有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2026 年 4 月 30 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ST萃华表示,目前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对于定期报告预计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ST 萃华同时公告,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翁荣贵先生、王玉荣先生、刘彦文先生联合发来的《独立董事关于督促经营管理层工作的函》,3位独立董事要求经营管理层尽快落实查清内部存在的问题,做好风险排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再次要求经营管理层全力推进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 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在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我们审慎判断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月17日,ST 萃华公告,公司于2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ST 萃华 2025 年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工作进度和审计执行情况的说明》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若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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