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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4月24日晚间,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两期业绩呈现“年度减亏、季度恶化”的鲜明反差。2025年公司营收同比增长6.78%至35.48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7.11亿元,同比减亏3.59%,但核心系计提4.33亿元资产减值准备拖累,仍处于大额亏损状态,且净资产大幅缩水、资产负债率攀升至71.45%;2026年一季度业绩再度承压,营收同比微降1.22%至8.34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7548.82万元,同比降幅达217.45%,毛利率大幅下滑。
2025年业绩刚减亏,2026年一季度“大跳水”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5.48亿元,同比增长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7.38亿元,同比减亏3.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6.63亿元,上年同期亏损7.93亿元,同比减亏16.34%;基本每股收益-0.210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99%,同比下滑9.36个百分点。
胜利精密称,公司在消费电子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持续开拓新产品和新业务,并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业务,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使得主营业务经营质量逐步改善。受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仍为亏损,但较2024年同比减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25,416,247.20元,存在未弥补亏损。鉴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资产负债端,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59.66亿元,较2024年末下降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4亿元,较2024年末下降30.66%;负债总额42.52亿元,资产负债率71.45%,较2024年末上升9.01个百分点。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283.33万元,核销资产合计4.19万元,共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283.33万元。
现金流方面,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37.79万元,同比增长35.29%,主要系公司当期实际支付的投资者诉讼的赔偿款较上期减少所致。虽同比上升,但规模偏小、难以覆盖亏损与偿债需求;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17万元,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亿元,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减少所致。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消费电子、汽车零部件及其他,其中消费电子产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82亿元,同比上升0.96%,消费电子产品业务毛利率14.1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75亿元,同比增长24.79%;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24.26%,受产品结构调整、市场竞争等因素综合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8.15%。消费电子板块受行业需求疲软、客户订单波动、产品价格竞争加剧影响,营收增长乏力、毛利空间微薄;汽车零部件业务虽有增长,但整体规模与盈利贡献不足以对冲消费电子板块的亏损。
2026年一季报显示,胜利精密今年首季实现营业收入8.34亿元,同比下降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48.82万元,同比下降217.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7798.96万元,同比下降136.39%;基本每股收益-0.0224元,同比下降215.4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0%,同比下降3.53个百分点。
当期营业成本7.38亿元,同比增长5.18%;销售毛利率11.49%,同比下降5.39个百分点;营业利润-7487.99万元,同比下降176.78%;利润总额-7470.83万元,同比下降296.25%。
新增投资者诉讼,陷业绩巨亏+法律纠纷双重困境
公布年报当天,胜利精密还发布了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涉诉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分别受理陈某等16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2022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费用共计793,935.50元。
近日,经苏州中院和南京中院调解和判决,公司与陈某等12名原告达成调解,并于近日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根据协议,各方确认赔偿金额合计558,928.27元,各方当事人就案件所涉纠纷再无其他任何纠葛。
公告称,本次新增投资者诉讼案件中,除邹某等7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已达成调解协议外,其余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已分别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审读:陈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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