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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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南山创新高地区域特点,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为新质生产力注入法治动能。
三年来,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知识产权检察案件中,3宗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4宗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一名检察官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
严把案件关口 确保法律监督质效
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落实知识产权案件“每案必提前介入”要求,以开列取证清单等方式引导侦查机关梳理案件事实、明确取证方向。
如办理的李某某等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通过提前介入并提出多项侦查意见,精准指引公安机关取证,推动案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此案入选2024年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十大事件、2025年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针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定性复杂、法律适用难度大的特点,全流程精准甄别案件性质,严格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如办理的谢某、王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准确区分计算机软件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界定涉案行为性质,明确二人开发、销售破解插件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而非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此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6年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2025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
深化综合履职 拓展多维保护路径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统一履职优势,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同步审查是否涉及民事追责、行政违法、公益损害等情形,促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
如在办理刘某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奶瓶案件中,要求公安机关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司法鉴定,针对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婴幼儿专用商品,侵犯不特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该案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度广东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对行刑正向衔接的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对知识产权犯罪被不起诉人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审查。
依托“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协调会商、信息共享机制,与辖区6家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形成知识产权多元共治的保护格局。
延伸治理效能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摸查知识产权侵权犯罪上下游链条,实现“打源头、断链条、端窝点”的治理目标。
如办理的假冒某香港品牌手机注册商标系列案,深挖侵权源头,排查上游零件供应、下游销售运输等各环节的涉案人员和犯罪线索,审查起诉6件24人,有效切断“黑工厂”制假源头。
将知识产权保护触角延伸到辖区特色产业,实现从个案打击到行业守护的升级。聚焦原创服装领域侵权犯罪,办理田某等3人假冒注册商标等案件,同时在荔秀服饰文化街区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室和检察工作联系点,将法治服务精准延伸到产业发展一线。
在桃源街道新视艺创客公园产业园成立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实践基地,深入辖区高新企业,围绕商业秘密、著作权保护等问题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活动30余次,覆盖1000余人。
编印中英双语版本《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强化内资外资企业维权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与辖区企业联合举办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活动,构建检企常态化交流机制,精准对接企业司法保护需求,护航新质生产力。
来源:读特APP(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吴维 通讯员 刘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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