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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证监局官网,4月13日,天津证监局发布对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汪孟德、高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相关决定,经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以下问题:
1.2021年12月至2025年6月期间,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
2.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期间,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发生资产被查封的情况,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一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
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决定称,汪孟德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曦作为公司副总裁、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两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产被查封有关事项临时公告负有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融创中国(01918.HK)控股北京融创控股集团,而北京融创控股集团控股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融创中国(01918.HK)披露2025年全年业绩情况,读创财经对此曾有报道(https://appdetail.netwin.cn/dc-h5s/dc_new/newdetail?id=s69c76868e4b0d9107050a39f)。2025年,集团连同其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368.4亿元,同比减少21.8%;收入约为451.2亿元,同比减少39%;毛亏约6.4亿元,2024年的毛利约为28.9亿元;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23.3亿元,亏损同比收窄约52%。
财报显示,融创中国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开发及投资、文旅城建设及运营、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其他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大多数收入来自销售住宅及商业物业业务,其他收入来自文旅城建设及运营、物业管理及其他业务。
2025年,集团因完成境外债务重组而实现亏损大幅收窄,且有息负债规模显著降低。但回溯以往财报,融创中国近几年深陷连续亏损的泥潭。2021年至2024年,融创中国股东应占亏损分别为382.65亿元、276.69亿元、79.69亿元、256.95亿元。
融创中国称,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销售市场整体大幅收缩,且若干房地产企业陆续出现的债务问题导致购房者对于期房信心不足,进一步加剧了新房销售的困难。在新增销售规模收缩及外部融资渠道收窄等情况带来的流动性压力下,对已售物业项目的交付进度及新项目的开发及推售节奏产生阶段性的制约,2025年度物业交付面积较上年减少约107.0万平方米(约23.1%),及本年度结转收入的项目销售均价较上年度下降约29.8%,综合导致本年度本集团的销售收入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面对复杂经营环境,集团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基本完成保交付工作,并于2025年内完成了全面境外债务重组及境内公开债券重组。尽管如此,集团仍面临较大的运营压力。此外,受债务违约及诉讼等因素影响,部分地产项目及文旅资产仍面临被处置或拍卖的风险,进一步加剧了集团的经营压力。如市场持续下行,对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及长期业务恢复工作将继续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马如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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