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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雷达|玉柴船电被疑利益输送,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兼任”公司客户和供应商

2026/04/13 11:58 读创财经 陈琳琳

近期,证监会公布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0日),国际司共对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包括玉柴船电。

证监会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对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具体情况。

二、请补充说明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四、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与玉柴集团、玉柴股份等交易具体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本次准备上市的玉柴船电,即广西玉柴船电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玉柴股份旗下企业,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0日,位于广西玉林市。公司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玉林泉塘,1992年重组为玉柴集团。公司专注于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发电用发动机、船用发动机、发电机组及发动机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分布式电站、船舶运输等多个领域。按2024年中国发电用发动机销售收入计,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发电用发动机供应商。

今年1月,玉柴船电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联席保荐人为招商证券国际、中国银河国际。本次赴港IPO,玉柴船电拟募集资金用于建设两条加工线以及两条组装测试线,旨在生产中速、高功率及高速发动机,以及采购必要机械;提升现有产品系列及研发四个新产品系列;用于对公司核心零部件供应链内企业进行战略投资或收购业务机会,或与其成立合资企业;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2023至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分别为32.39亿、40亿、49.67亿元,净利润达3.96亿、5.36亿、7.62亿元。

据公开资料,玉柴集团即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玉柴股份即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玉柴股份对玉柴船电持股约93.46%,为公司控股股东。而玉柴股份背后是丰隆亚洲、玉柴集团,玉柴集团则由广西国资委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玉柴船电存在关联交易风险。报告期内,玉柴集团实体、玉柴股份关联方、玉柴安特优均为公司五大客户及五大供应商。玉柴安特优则是由玉柴股份与德国罗尔斯·罗伊斯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因此,玉柴船电与以上公司的关联交易受到证监会的关注。

另外,公司在上市前有多次派息。2024年玉柴船电宣派及派付股息2亿元,2025年9月及11月分别宣派及派付股息1.75亿元、2.5亿元,两年累计派息超6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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