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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院创新“执行财产自行处置机制”凸显执行质效

2026/03/27 11:37 读创深圳

近日,申请执行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诚挚地对执行法官说:“非常感谢法院优质高效的执行,充分保障了我们的权益!”原来,龙岗法院通过创新“执行财产自行处置”机制,又一次高溢价、高效率司法拍卖了一套涉案房产,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既促使案结事了,又实现了多方共赢。

创新执行机制,多方联动促升执行质效

“司法拍卖尤其是大宗商品的拍卖,事关当事人的重大利益。如何让被执行人的财产快速变现并尽量溢价,让申请执行人快速拿到执行款、合法权益获得保障,法院创新执行机制、开拓性地运用执行措施,力促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便显得格外迫切。”龙岗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

龙岗法院借助司法行政部门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契机,进一步深化执行联动,联合公证机构与拍卖平台建立“法院+公证+平台”被执行人财产自行处置机制,并于2024年6月专门出台相关工作指引,优化“甄别案件+委托处置+拍卖成交+裁定过户”操作流程,力求实现财产变现效率效果“双优”、当事人双方利益“共赢”。当年8月,龙岗法院成功办结全市法院首例执行财产自行处置案例,拍卖溢价50万元,溢价率17%,显著提升了执行质效。

据悉,自2024年8月至2025年年底,龙岗法院已通过这种模式成功处置财产41宗,成交金额1.23亿元,平均溢价率21%,处置周期较传统司法拍卖缩短51.6%,最快一例从签约到成交仅用时10天。“溢价引力”“快速变现引力”激活了市场良性循环,选择“执行财产自行处置”模式的被执行人持续增多,2026年单日最高签约5件,该执行机制优势日益凸显。

激活市场热情,多方合力提高变现价值

根据生效判决,本案申请执行人在一桩借款纠纷案中应收取本金及利息等共计303万余元。执行立案后,法院根据相关工作指引,在全面审查案件有关条件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启动执行财产自行处置机制,交由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资产处置服务协议,随后将案涉房产以不低于评估价为前提在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拍卖平台充分发挥优势,精准推送,初次上拍就吸引了1.67万人围观、23人报名竞拍,经过80多轮竞价,最终以491万余元成交,溢价155万元,溢价率达44%。“与公证处签了服务协议后,公证处会辅助处理整个拍卖流程,而且没向我们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这次一拍成功,还比评估价高出这么多,确实出人意料。现在我不光能尽快还清债务,还有一些余款可另做打算。对这个结果我很满意!”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高兴地向法官表示。

“实践证明,财产自行处置多元参与、安全可信,还能够提高财产的成交率和溢价率,促进实际解纷。”龙岗法院执行法官介绍,被执行人基于自身利益,积极参与拍卖辅助工作,不仅配合制作全景VR在拍卖平台上显示,还支持竞买人现场看房;拍卖平台借助大数据进行专业助推,将拍卖信息与买房需求“一键对接”,让被执行人卖房安心;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积极协助尽快办理过户,竞买人顺利入住;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根据法律规定裁定过户、分配财产,既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又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龙岗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在强制执行之前启动财产自行处置,在“法院+公证+平台”模式下,当事人自愿协商,处置工作全流程规范进行,信息公开透明,可有效减轻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在实质性化解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的同时,法院既提升了办案质效又节省了司法资源,真正是多方共赢。”该负责人说。

来源:龙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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