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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2月11日晚间,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发布关于间接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其间接全资子公司安阳久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久佳”)收到税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及税务处理决定书,因2012年至2021年期间虚开发票、虚假交易、偷税等违法违规行为,需补缴企业所得税114万余元并缴纳137万余元罚款,逾期未缴将面临司法追责。此次处罚无疑让经营承压的启迪环境雪上加霜,公司近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全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28亿元至35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金额高达36.0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6%。目前,公司正处于预重整延长阶段,但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多重压力下公司经营面临严峻挑战。
子公司涉税违法细节曝光:虚开发票4.46万份、虚假交易+资金回流,偷税长达十年
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安阳久佳关于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安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的重大事项报告。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称,安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1月29日对安阳久佳2012年3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安阳久佳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①取得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虚开的普通发票,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安阳久佳取得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2012年7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0元面值41941份,金额4194100元;50元面值2628份,金额131400元;代开普通发票18份,金额604702.12元,共计44587份,金额4930202.12元,已全部入账,分别计入生产成本、采购土、膜等科目,商品名称多为膜、药剂、土等。
②安阳久佳与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之间货物交易不真实,取得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发票少缴税款。安阳久佳具体的管理由冯银秋负责,实际经营人为冯银秋,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的法定代表人冯飞飞是冯银秋的女儿,实际经营人也是冯银秋,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没有具体业务,专门向安阳久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开具定额发票,每个月初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会计邵瑞玲到税务机关购买三、四万元的定额发票,开具给安阳久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安阳久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购买土壤和土壤覆盖地膜的名义入账,款项由安阳久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转到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的对公银行账户上,再转到冯银秋、宁月波的个人银行卡上。转账只是为了通过对公账户周转款项,没有实际业务。安阳久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从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购买土、膜、药剂的业务虚假,货物交易不真实,取得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造成少缴税款,2012至2021年合计少缴企业所得税1,143,801.47元。
③交易资金异常,存在资金回流。2012年8月以来,安阳久佳向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转账23笔,共计4,154,786.71元;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向实际控制人冯银秋的前妻宁月波转账9笔,共计1,233,300元,向实际控制人冯银秋转账11笔,共计2,918,200元(总计4,151,500元),存在资金回流。2020年9月以后安阳久佳未再向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付过款。
综合以上调查,安阳久佳取得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2012年7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44587份,金额4,930,202.12元,存在资金回流,实际控制人冯银秋以亲属名义开办企业为自已虚开发票入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成本,造成少缴税款,2012至2021年合计少缴企业所得税1,143,801.47元,该行为构成偷税,偷税金额1,143,801.4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安阳久佳取得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2012年7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造成少缴税款1,143,801.47元的行为构成偷税,偷税金额1,143,801.4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阳久佳偷税行为属于“较重”裁量阶次,处少缴税款1,143,801.47元的1.2倍罚款1,372,561.75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372,561.75元。限安阳久佳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殷都区税务局缴纳入库。
《税务处理决定书》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安阳久佳取得曲沟镇飞飞建材门市部2012年7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4587份,金额4,930,202.12元,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2012至2021年合计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43,801.47元。
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安阳久佳未在安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送达追缴通知限期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启迪环境称,本次税务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发生于2012年3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深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切实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将以此为戒,逐步自查并规范各项业务的内部管理,强化各个环节的责任意识。
经公司核查,上述处罚决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业绩持续巨亏,诉讼缠身,预重整推进遇阻
业绩方面,启迪环境近日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5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8亿元—3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0.5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22亿元—27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3.42亿元。
2025年度公司出现较大规模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拍卖,确认了较大金额的投资损失;应收款项持续增长,计提了较大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部分移交资产仍未能完成结算、部分项目经营业绩不及预期,计提了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损失;整体债务压力较大、部分债务逾期,财务费用负担较重且产生了较大金额的罚息及违约金等。
该公司近期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行政诉讼、工程建设纠纷等经营事项提起诉讼累计未结、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5.43亿元;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诉讼等事项为被告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30.6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36.0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6%。
2025年9月,宁波照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宜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同年12月,宜昌中院决定将公司的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启迪环境表示,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审读:汪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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