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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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晚间,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191.SZ,以下简称"劲嘉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及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份执行裁定书,涉案金额合计超过17亿元。
根据公告,此次执行源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两笔贷款强制执行。
第一笔贷款本金为11.39亿元。2023年至2025年间,劲嘉创投与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获得贷款11.39亿元,并以1.39亿股劲嘉股份股票作为质押担保,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及乔鲁予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劲嘉创投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作出〔2026〕粤03执241号执行裁定,查封、冻结相关被执行人财产,执行标的为12.45亿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第二笔贷款本金为5亿元。劲嘉创投同样与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合同,除关联方担保外,还以多处项目应收账款及股权作为增信措施。该笔贷款同样发生违约,法院裁定执行标的5.46亿元,并冻结相关应收账款及股权资产。
上述两笔贷款均经过深圳公证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
此次执行裁定仅是劲嘉创投及乔鲁予债务风险的冰山一角。公告显示,近十二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涉及的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事项已达17起,累计涉案金额高达58.02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劲嘉创投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劲嘉股份股票已近乎全部被司法冻结。截至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的4.49亿股股票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99.69%,占公司总股本的30.92%。因前期诉讼及仲裁案件,部分股票已被司法处置。
劲嘉股份在公告中强调,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案件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然而,公告同时提示了控制权变更风险。劲嘉创投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约30.92%股份,若后续司法处置涉及的股票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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