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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太极实业(600667)公告,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于近日收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公告显示,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南通华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科技、十一科技海门分公司及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被告。本次诉讼涉案金额包括工程款1108.14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被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认为,被告一(十一科技)、三(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与南通经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订了《上海电气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生产基地建设一期(第一阶段)项目总承包合同》,并经业主同意,将部分项目分包给原告施工。案涉工程于2024年9月9日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于2024年10月22日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因截至2025年1月17日案涉项目部分款项没有支付,且原被告双方就增量部分结算意见不一,遂引发本次争议。
原告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给付合同内工程款2,431,193.85元;判令三被告共同给付增量工程款(抢工及变更等)8,650,252.47元;判令三被告共同按照LPR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自2024年9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原告对案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据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自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为85,798.34万元(含本次诉讼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9%。
太极实业表示,本次公告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中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调解、判决或结案,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诉讼披露之前,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还曝出了涉税补缴的事项。
2025年12月19日,太极实业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近期配合成都市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对涉税事项进行了自查。
经自查,十一科技部分业务活动不满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本次预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十一科技已完成缴纳。目前,相关事项尚在沟通与处理过程中,最终结论需进一步认定。
太极实业称,上述预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预补缴税款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000万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截至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太极实业是半导体(集成电路)市场领先的制造与服务商,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板块主要为半导体封测业务,半导体(集成电路)服务板块主要为电子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5.93亿元,同比下降8.09%;归母净利润4.42亿元,同比下降13.92%;扣非净利润4.28亿元,同比下降15.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8亿元,上年同期为4.42亿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5日收盘,太极实业下跌3.55%报9.50元/股,总市值为198.70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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