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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光大递表北交所!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收比快速走高

2026/02/02 12:47 读创财经 靳恩琦

北交所迎来2026年首单IPO申报项目,1月29日,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电光大”)披露招股书,开源证券为其保荐人。

华电光大成立于2013年,于2016年4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并于2020年5月调整进入创新层。

华电光大是一家致力于新型催化材料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脱除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新型催化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废旧催化剂回收和再生及相关服务。

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产品为SCR脱硝催化剂、CO氧化催化剂以及相关服务,主要应用于火电、钢铁、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水泥、焦化等行业和领域。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华电光大控股股东为华电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为贾文涛。华电新能源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8.42%股份的表决权;自然人贾文涛持有华电新能源51.46%的股份,通过华电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68.42%股份的表决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9亿元、3.30亿元、3.15亿元、2.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06.12万元、4230.20万元、2879.32万元、3901.39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报告期各期分别为-2648.66万元、401.38万元、1039.44万元、-3703.98万元。

华电光大表示,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7.75%,涨幅较大,主要增长贡献来自平板式催化剂中的CO氧化催化剂,其为2025年公司新增催化剂产品。

据招股书,本次华电光大拟募集资金2.6亿元用于年产量5,000立方CO氧化催化剂生产装备建设项目、年产10,000立方米CO及脱硝板式催化剂装置技改项目、烟气治理设备及新型催化材料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前述三个项目的环评批复情况均处于办理中状态。

数据显示,目前华电光大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并不高。其中,平板式催化剂的产能利用率于报告期各期分别为85.56%、90.76%、78.62%、71.20%。

经营方面,相关市场竞争激烈,华电光大存在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火电行业的催化剂销售占比较大,收入水平对电力行业存在着一定程度依赖。目前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且市场此类供应商数量较多,该领域竞争较为充分。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84亿元、4.65亿元、5.14亿元和6.64亿元。公司资产、收入及利润规模相对较小,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

此外,华电光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持续走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27%、52.11%、60.57%和71.56%。华电光大提到,未来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数据显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华电光大销售费用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08%、3.28%、4.09%和5.04%,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

对此,华电光大表示,公司是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收入规模不及可比公司,规模效应不足放大了费用率水平。

与此同时,华电光大研发费用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5%、3.04%、3.62%和3.61%,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水平分别为5.14%、5.63%、4.98%和4.17%。

华电光大表示,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入增长较快,研发费用未同比例增长,且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研发重点方向和领域不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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