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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龙婕妤 文/图
为进一步推进福田区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未保工作者业务水平,12月11日,由2024年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资助的以临时监护为核心的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服务模式探索项目,面向福田区各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儿童主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主题培训活动。活动分两场进行,现场近80人参与。
培训活动在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刘秀律师的精彩开场中拉开帷幕。她运用一系列真实、生动且直击心灵的生活场景案例,迅速吸引了参会者们的目光。从0岁时因性别遭父母不当对待的遗憾,到4岁调皮受当众体罚的创伤、10岁遇校园霸凌却被父母错误归因的委屈、14岁日记隐私被侵犯的愤怒,再到18岁报考抉择时父母独断专行的无奈……这些场景宛如一面透视镜,深刻而清晰地折射出家庭教育中潜藏的种种弊病,不仅牢牢吸引了参会者们的注意力,更深刻揭示了依法育儿缺失所带来的深远危害。
之后,刘律师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应用案例三个角度进一步展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历程彰显了“教育孩子是家事,也是国事”的核心理念,其实施体系清晰,内容分解详尽。从法律要求到实际操作,再到具体案例分析,刘律师全面而深入地解读了该法律。
期间,刘律师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明确了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并着重指出,儿童工作者在实务操作中应高度关注那些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同时牢记“报告有奖、瞒报必究,报错免责、严格保密”的处置原则,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培训后半段,为加深参会者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刘律师分析了多个实践案例,涵盖失职母亲受《家庭教育令》的督促整改、司法力量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以及针对沉迷网络问题指导监护人纠正疏忽行为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这些实践案例多角度地揭示了家庭教育不当的严重后果,以及监护人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引人深思。
培训过程中,儿童主任及督导员们全神贯注、积极参与,在充分交流后本次培训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了解与认识,未来在实践工作中将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的作用以及对监护人家庭教育职责的督促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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