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套路深!广东高院发布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典型案例
2023/12/15 16:40
读创大湾区
方良腾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吴静怡 江发西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内容涉及“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敛财,对车主、在校学生等群体实施非法“车贷”“校园贷”,以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通过虚假诉讼干扰司法秩序,采用暴力、“软暴力”催收等多种犯罪行为。这批案例体现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司法担当和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决心。
“套路贷”是黑恶势力用以聚敛财富的常用犯罪手段。钟某纠集多人设立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钟某为首,组织稳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亿余元,实施“套路贷”诈骗事实23宗,造成被害人损失160万余元。该组织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诬告陷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被害人及其亲属、相关企业的正常生活、生产经营,造成被害人被迫卖房、被诬告入狱、甚至自杀身亡等严重恶果。该组织还行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寻求“保护伞”庇护。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钟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以在校学生为对象实施的“套路贷”,侵犯学生和家长人身财产权利,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社会影响恶劣。
张某曾经是多个借贷平台的高校业务员,掌握了一批家庭条件优越、有超前消费习惯等特点的在校大学生信息。张某等人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无抵押高息短期借款“套路贷”业务,通过频繁威胁恐吓、借新还旧、转单平账等方式恶意垒高债务,将借款从几万元垒高到数百万元;同时对被害人进行侮辱恐吓,要求其父母抵押房产,致使被害人被迫休学;或者发送侮辱短信,使用软件进行电话轰炸,以被害人裸体视频相威胁,以堵塞锁孔、破坏门锁、贴字条等方式逼迫还债;形成恶势力,严重扰乱校园秩序。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其他10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附:典型案例
一、依法严惩“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钟某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二、汽车抵押型“套路贷”行为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叶某和等11人诈骗、敲诈勒索案
三、从重处罚以在校学生为对象实施的“套路贷”
——张某等11人“校园贷”诈骗、寻衅滋事案
四、依法严惩为“套路贷”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关联犯罪
——范某山等43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五、依法严惩“套路贷”中的虚假诉讼手段行为
——祁某锋等5人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六、准确把握“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林某海等10人诈骗、敲诈勒索案
审读:乔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