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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深圳市光明法院与市律协签约

2023/11/27 14:56 读创深圳 张玮玮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曾剑星 庞小春 文/图 为充分发挥法官和律师各自职能作用,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畅通日常交流及意见建议沟通渠道,有序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11月24日上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举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合作备忘录签署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服务座谈会。光明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律协会长张斌、光明区律工委主任潘艳、光明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林立军等参加会议。 活动伊始,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光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文化中心及廉洁文化展馆,详细了解光明法院在法院审判执行、廉洁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随后举行的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上,光明法院院长袁银平、市律协会长张斌分别代表光明法院和市律协签署《关于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合作备忘录》,袁银平、张斌、林立军、潘艳共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联络站揭牌。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张斌表示,光明法院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不仅搭建了律协与法院有效的沟通交流平台,而且也畅通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双向联络机制,是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有力实践。市律协将尽快组织律师力量,发挥市律协职能作用,将合作备忘录的各项内容落实好、实施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积极贡献深圳律协和深圳律师力量。 座谈会上,袁银平就如何做好落实合作备忘录工作内容,努力促使双方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法律服务水平上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在发挥更大实效,打造更优法治环境上一起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律师和法官虽然职责不同、站位不同、角色不同,但都有共同的法治使命、共同的法律思维、共同的目标追求和共同的责任担当,都是法律工作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接下来,光明法院将按照备忘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配套规章制度,把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作为工作重点,及时高效解决律师诉求、拓宽交流渠道、邀请参与案件评查、优化服务设施,为律师依法履职营造更好的环境,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二是在凝聚更多共识,深化共同体建设上一起努力。光明法院与市律协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双方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是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有益尝试。接下来,希望双方更加牢固树立起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识,凝聚更多共识、扛起更多责任、汇聚更大力量,携手合作、共同努力、互相监督,在遵守“三个规定”的基础上,为构建起“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合法合规、清清爽爽的工作关系,形成良性互动的“光明模式”贡献力量。 三是在增强深度参与,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上一起努力。自光明法院成立,案件量就始终处于高位运行,今年1月至10月的新收案件数量同比已超过40%。尽管光明法院全体干警已经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结案的速度仍难以跟上新收案件的增幅,“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希望更多律师能主动地参与到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中,吸引更多当事人首选调解作为解纷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更有效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更好更快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 袁银平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法院与律师群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做好服务大局的文章、共同做好公正司法的文章、共同做好提升能力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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