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新规确保工业用地
2023/04/05 17:27
读创大湾区
方良腾
珠海像保护生态资源一样确保工业用地规模。4月4日,《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珠海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划定、调整、实施及监督等工作,保障工业发展空间。
《办法》指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遵循总量控制、严守底线、分类定策、提质增效的原则,并纳入工业用地控制线“一张图”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根据《办法》,珠海一级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工业用地应按照“大集中、小聚集”的原则,在工业新城、工业组团进行合理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产城融合。工业用地控制线由珠海市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划定,各区(功能区)不再单独开展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工作。
《办法》对工业用地控制线的调整有明确要求,指出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工业用地控制线原则上不得调整。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应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工业用地控制线专项规划为依据,调整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工业用地控制线“一张图”系统。
根据《办法》,符合特定条件可申请对工业用地控制线进行调整。如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用地功能细分为工业园区配套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用地的,可申请对工业用地控制线进行局部调整,但经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后,工业用地面积占比不得低于原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面积的75%。
因连片改造规划建设需要,二级控制线内、一级控制线外工业用地在同一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调整位置进行“工改工”的,也可申请对工业用地控制线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工业用地面积不得低于调整前。
《办法》对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实施与监督也有所明晰,明确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新型产业用地外的其他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改为新型产业用地。确有必要对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新型产业用地布局进行优化的,不得增加新型产业用地规模。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不得作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办法》鼓励在一级控制线范围内推进连片“工改工”。
来源:南方+
编辑:方良腾
审读:乔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