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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QFLP试点项目正式落地。5月12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正式落地实施,5月19日,首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政策发布会暨联合工作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沙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举办。
会上,首批共有3家QFLP试点申报企业顺利通过评审,审批试点额度近50亿元人民币,意味着广州南沙QFLP试点项目正式落地,积极引入境外资本重点投向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等产业,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在广州南沙实施的QFLP试点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形式、落地限制,被业内赞为“力度最大”,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迎来新格局。
活动发布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QFLP试点是指境外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投资资金结汇后,投资于国内的PE以及VC市场。投资范围包含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债等,可作为上市公司原股东参与配股;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QFLP试点在投资主体、范围、方式等方面更加开放和灵活,在支持境内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了金融和实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积极局面。
此次在广州南沙落地的QFLP试点政策被业内誉为迄今为止QFLP试点方面的“最宽松政策”,对外资放开力度最大。相对于传统的QFLP管理模式来说,新推出的QFLP试点具有境内投资范围更广、资金进出和汇兑更自由、外汇登记手续更简便、基金组织形式更灵活等特点和优势。
据悉,在充分吸收已开展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此次在广州南沙实施的QFLP试点则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形式、落地限制等要求,简化了审批流程、尊重市场实践等制度性共识的累积,将为QFLP试点多方共赢的局面铺设良好基础。
“随着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政策的正式发布实施,标志着广州南沙自贸区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同时享受QDLP和QFLP两个试点政策的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跨境股权投资的重要渠道,在跨境产业和实业投资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主要分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两种。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已于2021年从深圳扩容到广东全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点政策的全部实施,将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双向流动和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扩展新渠道、注入新活力。”
今年1月,自贸区南沙片区成为全国首批4个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地区之一,推出了涵盖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一揽子开放措施。截至目前,大部分试点措施已有序落地,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等措施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截至目前,在南沙落户的基金投资机构累计1666家,基金总数量约占全广州市1/5,总注册资本超过4414亿元,纳入统计的管理规模超2000亿元。
审读:王叶林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