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最低生活保障 适龄家庭成员免费读高中
2022/03/01 22:15
读创大湾区
张莹
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张莹
记者从省政府获悉,3月1日起,《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当地相关标准的家庭,认定后由民政部门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相关职能部门在医疗、教育、住房以及就业等方面提供专项救助。
在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的前提下,办法对其他认定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需保证在申请之日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支出型困难家庭,需要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此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要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
在医疗救助方面,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可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资助。同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相应比例予以救助。
在教育资助方面,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通过学生资助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享受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教育资助。其中,在高中教育阶段可免费就读并给予国家助学金。对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远程教育或者其他相关教育服务。
在住房救助方面,城镇住房救助对象可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前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租金优惠;农村住房救助对象则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
在就业救助方面,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