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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施行首日,深圳龙华区民治街道组织学习

2021/11/03 22:00 读创深圳 张玮玮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赵丽玲 文/图 2021年11月1日,《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正式施行。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提高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于11月1日上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容,街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立法背景、章节组成、重大行政决策主体范围、决策事项范围、决策启动、决策法定程序、决策执行与实施后评估、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围绕街道可能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进行了分析讨论。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义,要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落实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及时决策”,不断提高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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