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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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公共服务法律中心已率先在全市建立首个“互联网·无人律所”。
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注重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反思,切实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做到“诉求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回应公众诉求,实现公共治理主体多元化。目前龙岗区正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同时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政府和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良性互动。通过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如龙岗区公共服务法律中心已率先在全市建立首个“互联网·无人律所”,实行24小时法律服务“ATM”模式。
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的同时,实现全工作过程的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公安“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诚信承诺制度,健全促进司法行政公信的制度基础,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营造“依法治区”氛围,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加强龙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群众法治素养,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提升民事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结合线上线下双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对网络加强监管,加大打击诈骗类违法犯罪力度,建立监管体系,维护网络安全。落实街道和部门主体责任,滚动排查风险隐患,定期召开维稳工作形势分析会,合理化解矛盾,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此外,龙岗区正努力建设安全韧性城市,通过构建高标准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深化“平安龙岗”建设,织密安全生产防线,完善应急管理和监测预防体系。在党委领导下,推动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推进政府、社会、市场、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大力推行“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和群众参与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社区的社会黏性和成员归属感。
审读:谭录岗 蒋祝璇Copyright©2020 Sxzm. All rights reserved.